一、进站流程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打印进站所需材料。
2.向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以下简称“艺科所”)艺科所提交学位认证证明,完成查档手续,等待艺科所审核。
3.艺科所审核通过后,向合作流动站博管办转递博士后进站审核纸质材料,等待流动站、全国博管会对网上申报材料的依次审核。
4.审核完成后打印“博士后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提交艺科所和合作流动站盖章。
5.办理档案、户口迁移手续。
6.进站手续完成后,持“博士后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到工作站报到,签订工作协议,拟定科研计划,开展科研工作。
二、申请材料:
(一)“中国博士后网”网上进站申请所需材料
*提交网上申请时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原件高清无阴影扫描件*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2019新版);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1份原件1份复印件);
3.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
4.《博士学位证书》;
①应届博士毕业生进站时,可先凭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博士学位证书人员应予以退站;
②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在进站时或进站6个月内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外籍人员不适用此项),未按时提交人员应予以退站;
5.从固定工作岗位辞职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6.《就业报到证》(非进站必须材料);
①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享受艺科所正式职工待遇,计算工作年限,是具有流动性质的科研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做博士后属于就业。申请人应提供拟进站设站单位出具的三方协议或同意录用意见,要求博士毕业院校出具《就业报到证》(可在备注中注明“博士后”)。
②《就业报到证》为非进站必须材料。为保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做博士后的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齐全,需将《就业报到证》放入人事档案。
(二)工作站所需材料
1.登录“学信网”办理本科至博士学位证书认证证明,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1份;
2.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查档证明,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
3.合作流动站企业博士后申请表,一式2份。
4.艺科所工作站博士后申请表,一式2份。
三、“两类人员”和获得博士学位超过3年的人员进站办理流程
1.“两类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现役军人)、超龄人员(超过35周岁)。
2.招收“两类人员”的总人数与进站总人数的比例严格控制,当年度本单位最高比例见“特殊进站审批”页面。
3.经我工作站同意即可进站的事项包括:(1)比例内招收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现役军人)、40周岁以内人员;(2)获得博士学位超过3年的人员。
4.办理流程:
四、档案转入手续
进站身份为非定向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退伍(复员)军人的博士后人员,需在博士后办公系统上传“人事档案转递证明”,将档案转至艺科所进行档案管理。未上传及审核通过“人事档案转递证明”的人员不予办理进(出)落户手续。
1.操作流程
2.可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作为“人事档案转入证明”:
①由工作站博士后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栏”。
②由工作站人事部门出具的“已接收博士后人员人事档案证明”。
五、户口迁移手续
1.博士后人员进站,只办理本人户口迁落手续。
2.在职身份博士后人员(含现役军人、军转干部、定向委培人员)和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社保)未转入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已为北京常住户口人员不予办理进站落户手续。
迁户手续材料:
(1)进站证明
(2)户口迁移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户口迁移介绍信有效期为40天。
(4)落户北京市的人员最早可于办理进站手续次日(工作日)前往相应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