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简称《意见》)出台。《意见》提出:“推动人工智能在繁荣文化生产、增强文化传播、促进文化交流中展现更大作为,利用人工智能辅助创作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的文化内容,壮大文化产业。”
文化领域发展人工智能,有其独特的应用场景和发展规律。一是文化领域资源丰富,特别是随着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推进,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内容充足。二是应用场景丰富。比如,在公共文化领域,可通过智慧图书馆、国家公共文化云建设,实现优质文化资源供给;在文博领域,可利用智能修复、数字化保存、沉浸式展示等技术赋予文化瑰宝新的生命力;在艺术创作领域,人工智能可以丰富呈现效果、扩展观赏空间。三是知识联通。借助大模型和知识图谱等技术,将构建起超大规模、结构化的知识库。AI可自动分析、整合散落于各类历史典籍、艺术档案、研究报告中的大量信息,将看似孤立的数据彼此关联起来,形成系统化的知识网络。这种网络不仅能极大提高研究效率,还能使研究人员快速发现其中隐藏的内在联系,这也是基于文化大数据进行人工智能深度开发特有的价值和意义。
同时,文化领域人工智能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如数据分散难以有效利用;在基础理论、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研发能力不足;复合型人才相对短缺等。针对以上情况,文化领域人工智能发展可从以下方面着力:
一是将中华文化主体性贯穿于人工智能发展全过程。在“人工智能+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将中华文化主体性贯穿于全过程,推动文化领域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数据、算法、算力是人工智能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其中,“算法”直接决定着人工智能之“智”,为大模型赋“智”。与其它领域大模型不同的是,文化大模型承载着更重的赋“智”任务,必须将中华文化主体性融入文化大模型构建中,让大模型更具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通过数据标注、算法融入等技术手段,将自主知识体系嵌入全过程。
二是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和垂域大模型。文化领域数字化的推进使行业积累了大量数据,但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是推进人工智能发展的必经之路,应对存量数据进行深度清洗、加工,对新增数据进行提前部署与谋划,打下良好的数字化基础。同时,随着基础大模型能力的不断提升,通用大模型难以满足文化领域复杂多样的深层业务需求,应大力开展文化领域垂域大模型建设,让垂域大模型精准赋能文化产业发展。
三是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在实践中推进。鼓励企事业单位多措并举,丰富文化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在实践中探索和提高应用能力。文化行业应在做足做强应用场景方面下功夫,抓住龙头、抓好试点、抓强示范是推动行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四是创新研究方法,多学科人员参与,多方协同推进。应注重发挥理论研究的作用,使文化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更加准确、生动。在发展人工智能的背景下,应创新文化理论研究方法,推动其向人机协同模式转变,探索建立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型科研组织形式,融合多学科人才协同作战,促进“人工智能+文化”发展。
五是系统集成,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体制优势,以融合创新为出发点,做好政产学研用系统推进。打通文化艺术数据归集与处理等难点、痛点,合理解决知识产权等问题,同时,要用好政策和技术工具,在数据标注和数据采集等环节做好标准化工作。
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正推动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模式的系统性变革,其影响不仅限于技术升级,更重构了产业生态与价值链条。实施“人工智能+文化”行动,既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之一,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发表于:《中国文化报》2025-10-28 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