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
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演艺新质生产力创新人才培训》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5.6.8
集中培训时间
2025.7.1—2025.7.31
集中培训地点
北京,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演艺新质生产力创新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一)实施背景
演艺创新与科技融合是发展演艺行业新质生产力的大势所趋、时代使命,其核心路径体现为演艺数字化与科技艺术化两大方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等战略部署,旨在通过数字变革赋能文化领域,丰富文化内容、拓展传播渠道并创造多样化消费场景。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不仅革新传统演艺形态,更通过艺术表达数字化与科技手段艺术化,突破创作边界,打造多元化观演体验。然而,兼具科技应用能力与艺术数字化创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已成为制约两者深度融合的关键瓶颈。
(二)实施特点
本项目以提高人才的演艺科技创新理论素养、加强人才演艺新质生产力创新能力建设为主旨,面向艺术创作机构、文艺团体、数字化演艺企事业单位等相关人员,围绕演艺新质生产力创新发展与艺术数字化创作人才缺乏的现状,采用"现场教学+实地考察"模式开展培训。邀请高等院校理论专家、研究院所行业专家、知名演艺导演、工程技术团队、一线艺术家、重要奖项获得者及艺术机构专业人才共同授课。通过上述举措,既为"演艺新质生产力创新人才培训"奠定了高水准的授课基础,又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储备与技术支撑。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项目主体简介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系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承担艺术科技研究及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文化艺术与科学技术融合发展,主要研究和工作方向包括舞台科技、剧场及文化装备相关技术、文化装备和工程建设等安全检验检测、文化领域标准化、数字艺术、艺术品科学技术鉴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等。作为文化和旅游部唯一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拥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丰富的研究经验、专业的人才队伍,主持实施和参与了大量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了大量科研成果和专利,出版发表了多篇专著和论文,完成了建党百周年大型文艺演出《伟大征程》、北京市冬(残)奥会开闭幕式等多项重大文艺演出安全检测保障任务。近年来更是建设了国家舞台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设立了博士后工作站,通过演艺装备系统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主持实施了多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高规格科研项目。通过科学实践,不断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逐渐形成从科技研发到标准制定,再到标准实施应用的完整链条。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5年7月至2025年8月。具体培训安排为:
(1)7月1日-7月30日,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集中培训。
(2)7月31日-8月29日,学员撰写论文。
(二)培训地点
北京,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三)课程设置
1. 演出中的艺术与科技融合发展
聚焦数字艺术、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探索科技赋能艺术表达的新路径,培养跨学科创作能力,重塑舞台叙事的可能性。
2. 高新技术在演艺行业的应用
解析人工智能、动态捕捉等技术的多维度应用场景,培养技术整合能力与创新思维,驱动演艺产业智能化升级,构建数字时代文化创新生态。
3. 新型演出空间与环境建设
研究智能舞台、元宇宙剧场等空间形态,学习如何通过声光电融合技术与交互设计,系统性构建沉浸式多维感知场域。
(四)成绩评定
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出勤占30%;课堂表现占30%;结业作业占30%;综合评定考核占1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主要师资力量
祁述裕
中央党校,二级岗教授
丁刚毅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林凡军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王之纲
清华大学,长聘教授
米海鹏
清华大学,长聘教授
费俊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
叶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
顾振清
广州美术学院,教授
黄石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谭铁志
中国戏曲学院,教授
孙亮
中央戏剧学院,教授
李子晋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翁冬冬
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学院,研究员
张鹏洲
中国传媒大学,研究员
卜希霆
中国传媒大学,副研究员
班文林
中国音乐学院,副教授
罗亚卓
中国煤矿文工团,二级舞美设计师
孙芳
国家大剧院,高级工程师
唐静
国家大剧院,高级工程师
蔡雅娇
北京舞蹈学院,讲师
胡晓李
清华大学,博士后
刘兵
中关村中恒文化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秘书长
潘燕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志鸥
北京黑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普然
西安复兴文明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靳韬
北京靳氏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导演
邹一鸣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东方歌舞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晓喆
蓝色宇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蓝色宇宙合伙人
鲁振伟
北京澜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讲师
李蔚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所长
庹祖海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王涛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副所长,正高级工程师
张宜春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数字艺术部主任、副研究员
张晴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数字艺术部,研究员
(以实际邀请为准,面向全国聘请教学团队)
(六)培训成果
1. 所有学员提交调研报告(包括演艺创新与科技融合相关的典型案例调研分析、高新技术在演艺行业的应用典型案例分析等)或结合课程和调研撰写相关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
2. 调研报告和论文择优结集出版。
(七)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7)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其他管理要求: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在集中培训(调研、考察)期间必须全脱产,并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和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四、学员遴选
(一)培训对象遴选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录取方式
1.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邀请业内权威专家,根据学员提交材料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定选拔,根据分数进行排名,录取前30名为正式学员,并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
2. 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6月10日前以邮件、电话方式告知学员入选情况。请学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未入选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8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材料可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艺科资讯”下载。报名学员需提供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
(1) 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演艺新质生产力创新人才培训》学员报名申请表盖章扫描件(附件1)
(2)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明、作品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等)。
(3)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4) 个人相关获奖成果材料或相关项目经历等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材料(包括且不限于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成果证明等)报名材料均以PDF文件格式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压缩文件均以“姓名+单位+演艺新质生产力创新人才培训”命名,发电子邮件并于6月2日前通过邮箱yks_2025@163.com发送报名。
3. 报到时间
2025年6月30日,9:00-18:00。
五、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培训地点一次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节假日期间的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方式:010-87930743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柏林寺内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邮编:100007
(三)注意事项
1. 报到时请携带学员报名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学员须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2. 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执行。报到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执行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演艺新质生产力创新人才培训》项目组所有。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演艺新质生产力创新人才培训》学员报名申请表
附件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