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艺术基金专项人才学习培训项目
主办单位: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5年6月30日
集中培训时间
2025年7月21日—2025年8月19日
集中培训地点
北京,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一)实施背景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科技创新对文化发展起着重要的引擎作用,而标准是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指标,标准化是促进文化艺术与现代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创新的重要技术保障,对于促进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明确将标准化提升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为新时代文化标准化发展指出了方向。标准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标准化在参与文化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演出领域标准化人才仍然不足,成为影响演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一大因素。
本项目依托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施,是对剧场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一次全面宣贯。通过本次培训,主动破解行业痛点,解决北京地区演出安全问题,推动京津冀地区舞台艺术高质量发展,为助力“演艺之都”建设,推动首都文化繁荣发展贡献人才力量。
(二)实施特点
1. 对标国家发展战略、聚焦行业发展需求
本项目对标国家标准化战略和文化数字化战略,聚焦演出行业发展需求,围绕剧场领域关键技术问题,拟设置剧院演出安全标准化、剧院管理服务标准化、演出新业态标准化、剧院数字化等四个专题培训。主要面向文艺院团、剧场剧院、演艺公司、演出经纪机构、艺术院校、演出装备企业等相关人员。
2. 高层次、小批量培训
本项目以舞台艺术与标准化融合发展为主旨,招生范围以北京地区为主,同时辐射京津冀地区。通过竞争遴选在职、有扎实专业基础、有较强业务能力的艺术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30名,完成30 日集中培训。
3. 培训与实践相结合
培训班以“现场教学+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的模式授课,选取部分典型剧院、安全检测机构 、演艺新空间进行现场教学,使理论培训与现场实践相结合。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简介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是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起设立的公益性基金,重点围绕舞台艺术创作、文化传播交流和艺术人才培养三大领域开展资助。基金面向社会接受申报、资助过程受社会监督、资助成果由社会共享,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积极性,搭建了一个开放平等、公开透明的艺术资助体系,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项目主体简介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系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承担艺术科技研究及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文化艺术与科学技术融合发展,主要研究和工作方向包括舞台科技、剧场及文化装备相关技术、文化装备和工程建设等安全检验检测、文化领域标准化、数字艺术 、艺术品科学技术鉴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等。作为文化和旅游部唯一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拥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丰富的研究经验、专业的人才队伍,主持实施和参与了大量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了大量科研成果和专利,出版发表了多篇专著和论文,完成了建党百周年大型文艺演出《伟大征程》、北京市冬(残)奥会开闭幕式、杭州第19届亚运会及第4届亚残会开闭幕式、2025哈尔滨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第11/12/13届中国艺术节等多项重大文艺演出安全检测保障任务。近年来更是建设了国家舞台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设立了博士后工作站,通过演艺装备系统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主持实施了多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高规格科研项目。通过科学实践,不断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逐渐形成从科技研发到标准制定,再到标准实施应用的完整链条。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培训周期定为2025年7月-9月。
具体培训安排为:
1.7月21日-8月19日,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集中培训。
2.8月20日-9月30日,学员撰写论文。
(二)培训地点
北京,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设置包括标准化理论基础、政策解读;演出安全标准化;剧院管理服务标准化;演出新业态标准化;剧院数字化、实践教学等六大部分。
(四)成绩评定
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出勤占30%;课堂表现占30%;结业汇报占30%,综合评定考核占1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主要师资力量
本项目主要凝聚舞台艺术、标准化技术两个领域的专家师资力量共同授课。部分师资如下(以实际邀请为准,排名不分先后):
李蔚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所长
王涛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副所长、正高级工程师
张庆山
中国舞台美术学会 会长
杜功伟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标准和装备处 处长
白殿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原副院长、研究员
姚 睿
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徐 奇
原国家大剧院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茜
中央戏剧学院 戏剧管理系主任、教授
唐 静
国家大剧院 高级主管、二级编导
周毅
中央戏剧学院 实践教学中心主任
龚奎成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高级副总经理
张宜春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数字艺术部主任
熊英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编审
(六)培训成果
1.结合课程、本职工作和相关调研撰写“舞台艺术标准化”“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等相关论文或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2. 论文或调研报告择优发表。
(七)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7)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其他管理要求: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在集中培训(调研、考察)期间必须全脱产,并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和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四、学员遴选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京津冀地区招生,采取社会报名、择优录取的人才选拔方式。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具有一定行业工作经历与研究水平。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
(2)取得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
(二)录取方式
1.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根据提交材料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评定选拔,根据分数进行排名,录取前30名为正式学员。
2. 审核通过后,项目组将以邮件、电话形式告知学员入选情况。未经审核通过的报名者不再另行通知。收到邮件通知3天内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三)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交报名表和所需材料→资格审查→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3. 报名材料
(1)通过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生简章,自行下载并填写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24年度专项人才学习培训资助项目《舞台艺术与标准化技术融合发展人才培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该表须由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公章,同时发送WORD和PDF格式,文件命名“姓名+单位+报名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姓名+单位+学历证明”。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姓名+单位+身份证”。
(4)个人相关获奖成果材料或相关项目经历等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材料(包括且不限于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成果证明等)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姓名+单位+证明材料”。
(5)近期正面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小于200k),文件命名“姓名+单位+证件照”。
4. 提交方式
将报名所需电子材料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压缩文件均以“姓名+单位+报名材料”命名,务必于2025年6月30日前发送至项目组工作邮箱yksbzyjb@163.com。
5. 报到时间
2025年7月21日,9:00-18:00。
五、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包括听课费、学杂费、参观及演出门票费)。
培训期间,本项目采取封闭培训模式,为所有学员提供免费食宿。学员往返交通费和其他因个人产生的费用需要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华老师
联系方式:010-8793074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柏林寺内,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邮编:100007
(三)注意事项
1. 报到时请携带学员报名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学员须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2. 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执行。报到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执行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组所有。